晶报讯(记者 陈绮宁) “罗湖笋岗中学初二某班班主任教语文,不仅收同学钱私用,本是50元班费,已经很多了,还私下找家长要!”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列举起笋岗中学一老师私收班费、要求学生当众下跪等等“罪状”。罗湖区教育局纪委和校方立刻做了调查。昨日,校方公布了调查结果,指网帖中对曹某梅的部分指控并不属实,但老师的工作方法也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校方已责令其深刻反省,并通报批评。
校方查实,网帖中每人所交的50元是用于购买桶装水,而非班费。经费由曹老师代管,经核查,学生记账,账目清楚。校方指出,曹老师在饮用水费的管理、做有偿家教、放学后滞留学生及没有及时制止家长委员会收取班费等方面确实存在违规行为。
(原标题:私收班费装进腰包?网帖列举老师“罪状”)